(三)第二经营
职责
(一)
本企业《劳动
理制度》执行。
八、财务
理
四、承包期限
(四)各
在承包前(即3月1日)本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一律由企业承担,继续实行谁经手谁负责的办法。各
在承包期
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各
承包人全权负责,各
承包期满,本企业原则不接受各
的债权债务。
(三)第二经营
设在市委机关,
备门面、办公室、仓库、电话、组合音箱及经营必需设备。
九、费用负担
七、劳动
理
(四)各
另行自筹资金可
银行存款一年期利率的140%的标准计息,分月提留
各
的经营成本。
1、自主经营
泽东诞生100周年系列纪念产品和旅游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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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
凡从行政机关
调而来的职员
原单位发放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的总额从各
经营成本中提
收归总
统一
理。
3、负责组织供应筹备办所需的纪念品。
(三)各
开展经营活动的资金必须由总
财务室统一
理,严禁私设小钱柜、漏帐经营、营私舞弊。
(二)各
另行自筹资金扩大经营,必须开
收据,统一
账,分
使用。
(二)第一经营
职员
勤的
通和误餐费
每人每天补助1.8元包
使用,从第一经营
经营成本中开支。
(三)总
职员在承包期
前三个月的工资和效益津贴
第一、二经营
的平均额计发,三个月后
自创效益标准计发。
(二)第一经营
设在韶山冲,
备门面、办公室、仓库、电话、组合音箱及经营必需设备。
本企业1993年度效益目标总额
税利之和计算定为15万元。从3月1日起实行分
承包,各
承包定额为:总
单独完成6万元,第一经营
3万元,第二经营
5万元。
三、效益目标
(七)第一、二经营
的电话装机费和各
(二)各
占用的货架、货柜、招牌、音箱均
18个月摊销,分月提留
各经营成本,家
(
保险柜)
10年摊销,分月提留
各
成本。
各
承包均从今年3月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如各
经营需要可延
一个月承包期,延
的承包期应
今年承包基数的月平均额增加税利上缴。
(一)总
设在市委机关,
备办公室、仓库和办公、经营的必需设备。
(六)各
经营所需的其他各项费用实行各负其责。
(五)第一经营
的门面租金
工商局规定的数额再加原1.5万元集资费利息每月85.5元,由第一经营
分月提留
成本,第二经营
和总
占用的市委机关办公室,房租
电费合计均
每间每月100元的标准各自提留
成本。
五、各
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各
职员
规定上
的风险金,
银行存款一年利率的140%计息,由各
分月提留
成本。
2、负责开发和经营一
双面图案镀金纪念章;
六、资金
理和分
2、负责开发和经营100枚纪念徽章。
(一)各
均须严格执行本企业财务制度,切实加
财务
理。
(一)本企业所有财产和资金由总
财务室实行统一
理,分级负责。
(二)商品占用和银行占用资金实行分
定额借贷,供各
门自主经营。总
7万元,第一经营
6万元,第二经营
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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